11、加强教育内审工作。对市直各单位“三公”经费年终进行审计检查;对市直部分高中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进一步加大对财务收支、招生收费、基建工程投入及招投标管理、大宗物品采购、预算执行、分配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四、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12、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一科一辅”为核心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在评议目录外订购教辅材料等行为。
13、加大在职教师从业行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
14、认真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认真查处并**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组织开展湖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与巩固提高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招收条子生、掐尖生和收费生,限制跨区域入学比例,禁止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持“非必须不办理”原则,严禁学校代办牛奶、保险、校服等商业服务事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乱宣传、乱发教辅资料、乱代办各种服务的违规行为。
15、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政风行风信箱”、“行风热线”办理回复工作,做到有诉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建立和完善信访预测预警报告制度和信访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确保信访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有效降低越级信访量。
16、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教育行风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力度。整体联动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排名靠前。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腐铁军
17、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学校(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加大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培训、使用、交流力度,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反腐“铁军”。
18、加大教育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宣传推介教育纪检监察审计系统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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