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考试管理,强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考务管理水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平稳、顺利。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预防和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中考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要主动加强与保密、公安、交通、电力、卫生、城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统筹协调,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优化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工作职责,确保考试每个环节落到实处。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生诚信应考教育,对违纪舞弊考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坚持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中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要严格招生录取程序,严格按考生网报志愿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也不得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收费”。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活动。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生、体制外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五、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提前做好中考改革的规划、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招生政策和信息,确保每一名考生应知尽知。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考生的优录、加分、免试和“飞翔计划”录取考生等信息要及时进行有效公示,未经有效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优录政策。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适应新形势,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内容,做好招生宣传和考生报名、填报志愿的指导与服务,做好招生咨询和接待工作,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在考试和录取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要加强中职学校招生指导,积极支持中职学校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工作,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孝感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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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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