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2号)文件精神,入选的江苏省考生须填报、确认专业志愿,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如下:
1、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务必于3月26日至4月18日24点,登录我办主页“网上报名”系统,认真填报专业志愿,使用A4纸打印《苏州大学2014年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填写完整。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1《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填报志愿(意向)表流程说明》。
2、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下载并签订附件2《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内)》。
3、邮寄材料。4月18日前,将《苏州大学2014年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内)》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字样。以寄出日邮戳为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4、数据上报。我校于4月30日前将填报志愿考生的基本信息及专业志愿信息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5、志愿确认。考生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确认志愿信息。具体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摘要),并按文件要求及时办理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志愿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若考生确认的志愿信息与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中所填报的志愿不一致,请务必将最终的《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复印件(注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准考证号)于5月1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或传真寄传至我办。
五、非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意向等材料
根据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的整体部署,入选的非江苏省考生须填报志愿意向、邮寄高考志愿表及诚信承诺书。具体如下:
1、填报专业志愿意向。考生务必于3月26日至4月7日24点,登录我办主页“网上报名”系统,认真填报志愿意向,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1《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网上填报志愿(意向)表流程说明》。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意向是我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请按要求认真填报,逾期者,我校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将无法考虑其专业意向。
2、填报自主选拔录取高考志愿。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要求,填报自主选拔录取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苏州大学招生计划范围内,且为考生报考学院(部)所列专业、大类。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请填报所属专业大类名称。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专业不属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
若生源地自主选拔录取高考志愿表或志愿栏中未设置专业志愿(如浙江、湖南省等),则考生还须填报附件4《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江苏省外)》,我校根据该志愿表在录取时安排专业。
3、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须下载并签订附件5《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外)》,方可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关招生政策。
4、邮寄材料。考生务必在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立即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外)》,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寄传至我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字样。
若生源地自主选拔录取高考志愿表或志愿栏中未设置专业志愿(如浙江、湖南省等),则考生还须邮寄或传真填写完毕的《苏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江苏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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