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机关工作制度汇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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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8 16:34:31 文/李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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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大院作息时间(5:30—23:00)进出大院。非夜班职工不按作息时间进出,门卫可拒绝开门。

12、自行车、摩托车进库停放,不能停放在楼梯口等处。违者由门卫收走,罚款10元。

13、外来车辆入院办事,应在门卫的安排下,按车位依次停放整齐。

14、非本局人员车辆,不能在本院泊车过夜。确需泊车过夜,需每月向机关财务交纳150元停车费。

15、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用建筑和设施。

16、保持建筑原样,严禁乱搭乱建。

1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护院内体育设施。

18、关爱邻里,不大声喧哗,不发出噪音,以免影响邻里休息。

l9、搞好团结,不说是道非。

20、家庭和睦,不因家庭闹矛盾,影响机关形象。

21、注重自身形象,不参与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22、讲究卫生,预防疾病。

23、不准私自在户外乱接上、下水。

24、不准在院内、楼道私接和乱拉电话线、有线电视线、电源线等,确属需要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统一布接。

25、爱护防盗措施,人人参与防盗护院工作。

市教育局机关大院“五好文明家庭”、

“文明楼栋”评选细则

一、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20分)

1、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和违反社会道德的现象。(5分)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5分),获区、市、省见义勇为称号分别加2分、4分、8分,不重复计分。

3、自觉遵守局机关大院院民公约,无违约现象。(5分)

4、积极参加机关大院、楼栋负责人安排的各项活动(5分),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加2分。

二、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20分)

1、家庭成员有较好的文化修养,主要成员在大专水平以上(5分),有获本科、硕士、博士文凭的相应加2分、4分、8分,不重复计分。

2、参加市民学校学习,无缺席现象。(5分)缺一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

3、家庭主要成员在单位本职工作完成好,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10分),获优秀等次加2分,受市、省、国家级表彰相应加2分、4分、8分。不重复计分。

三、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20分)

1、男女平等,无性别歧视现象。(10分)

2、尊敬长辈、爱护妇幼,无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现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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