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性要求。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自主裁量权,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体现合理和公正。
3、公开性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和网上公开的要求,向全社会公布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教育行政管理职能,提高教育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规范办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
(二)主要标准
1、教育行政执法具有明确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
2、教育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做到文书规范、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3、教育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做到责任明确,职能到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五、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01〕121号)文件规定,市教育局内设科室的职能分别为: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公文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决定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文秘、外事、信访、信息、对外宣传、档案、保密。接待及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政策法规研究科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起草工作;负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3、体卫艺科 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卫艺指导性文件和体卫艺竞赛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工作;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安全教育和学生饮食卫生工作。
4、教师管理科 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本市教师对外交流及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评审和教师职评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5、职成教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和教学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6、计划财务科 制定全市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拟定教育经费投资计划;编制市级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负责专项教育事业费的分配;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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