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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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8 15:39:21 文/徐漫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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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上交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春季2013年5月16日前,秋季2013年10月17日前)。

二、认定权限及证书发放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认定。证书发放由申请人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证书发放时间确定。漳河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目前正在与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协调之中,本次漳河新区范围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归口东宝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两份(附件4);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要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的报刊上的、自刊登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申请换发的,需上交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京山县教育局:左万荣(0724-7234081)

沙洋县教育局:王爱国(0724-8596714)

钟祥市教育局:付士钦(0724-4230474)

东宝区教育局:刘恒忠(0724-2340996)

掇刀区教育局:刘 伟(0724-2441101)

屈家岭教育局:田均星(0724-7416050)

附件:1.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下载

2.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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