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专业建设的领导。各县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把专业建设放在学校发展的突出位置,会同发改、人社、劳动、财政等部门和行业、企业,组成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领导,对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前景以及专业设置条件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确定本区域、本学校目标定位和专业发展方向,切实推进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
2.建立专业建设定期督查制度。将专业建设情况列入教学管理督导的重要内容,把专业评估与专业的优化调整结合起来,每两年进行一次专项评估,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新机制。
3.加大对专业优化调整的支持。各县市教育局要在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上对专业建设予以倾斜,支持专业优化调整所涉及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积极探索实施专业建设的奖励制度,对专业建设和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4. 加强对重点专业的招生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有利于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招生政策,促进初中毕业生流向与当地产业优化升级相适应的重点专业,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
五、专业优化调整时间
2014年2月20日——3月20日,各县市教育局会同辖区中职学校研究后提出辖区中职学校专业调整方案,以县教育局专项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经过综合审查后对社会公布各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对未列入本年度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得擅自宣传招生。
各县市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专业优化调整后学校专业一览表于3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联系人:张永恕,邮箱:syzcjk@163.com。
附件:
1、2014年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调整后专业一览表
2、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开设一览表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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