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生变更情况登记表
县(区)招办(盖章)年 月 日
学业水平考籍号 | 姓 名 | 变更内容 | 更改前 | 更改后 | 备 注 |
说明:1. 变更内容:姓名、性别、民族;
2. 变更内容须附户口薄复印件,原件由县(区)招办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与学校出具证明一并上报普招与会考处;
3. 更改民族须附省民委批件、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籍章),地区招考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与学校出具的证明一并上普招与会考处。
4.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于4月10日前报普招与会考处。
附件6:
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生休学情况登记表
县(区)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编 号 | 姓 名 | 性 别 | 学业水平考籍号 | 休学原因 |
说明:此表由县(区)招办填报,一式两份,县(区)招办一份,上报普招与会考处一份;上报时间为4月10日前。
附件7:
年转回省内赴省外借读并注册学生统计表
地区: 年 月 日
序号 | 学业水平考籍号 |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 备 注 |
说明:1. 省外借读高中转回省内高中的学生填写此表。
2. 省外借读转入学生须附注册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转学证。
3. 此表由县(区)招办填报,一式两份,县(区)招办一份,上报普招与会考处一份;上报时间为4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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