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进一步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具体政策,加强学生资助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优化学前教育、中职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水平。
23.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校创建工作。继续举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指导和督促各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就业招聘活动,继续做好纯农户家庭毕业生等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校企就业合作。开展就业指导专项研究,推进就业指导专业化建设。督促指导高校做好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工作。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军入伍。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4.提高学前教育普及质量与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200所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园建设。推动各地继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认定工作,完善报备制度和激励机制,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教育部部署,研究制定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制度,组织2014年评选工作。
2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1000所以上为民办实事项目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推动实施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争取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召开会议督促各地规范实施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地按照专项规划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推动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县域内公办义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及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鼓励机制。推动制定支持片区农村基础教育人才发展的配套措施,争取将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的补贴政策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所有乡村教师。启动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学校教职工住宿条件,分类推动解决农村学校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督促项目县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指导项目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制定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学生食品供应企业(单位)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26.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开展特殊教育调研,召开特殊教育现场会。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深入推进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出台随班就读指导意见,全面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开展送教试点工作,探索对特殊“三类”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的形式和途径。促进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改善特殊教育条件,为实现全纳教育目标努力。探索支持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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