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要求。各单招院校要拿出有办学特点的特色专业进行单招,尤其是实用技能型专业,如机械工程类、化工医药类、酒店管理类、艺术类、导游类等。2014年,将进一步加强单招院校实施的单招专业与院校办学特色一致性的审核,减少综合类专业,做到偏离办学特色的专业不招或少招。
(四)时间安排。具体报考时间安排、操作程序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各单招院校要认真制定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等职业教育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及各单招院校要充分认识到我省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招院校必须成立2014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单招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办学定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加大人才培养方案的配套研究,推动教学和培养机制的改革。
(三)积极宣传引导。2014年,我省将通过单招网络宣传平台(http://www.网址未加载/),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计划及方案、章程和办学特色等内容,省教育考试院也将在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对单招院校页面进行链接。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面向师生和其他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广泛宣传动员,特别是加强2014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及家长的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他们了解单招考试的意义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考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宣传媒体联系,为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单招中的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出台制定河北省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规定,各单招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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