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规则
学院将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预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院招生就业办将预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其他学院考试、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免试入学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与参加高考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清水湖
2、邮政编码:415900
3、联系部门:招生办
4、联系电话:0736-2823333
5、传真号码:0736-2090000
6、学院网址:www.网址未加载
7、招生网址:http://218.75.145.96:800
8、电子邮箱:qsh2090000@163.com
9、招生咨询QQ:1069752106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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