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带齐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8日前来我院招生就业处登记。
⑤剩余计划的安置:如单独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调整至湖南省内的普招计划参与高职专科投档。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2、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组 长:罗先进(学院院长)
副组长:洪丕庆(分管招生副院长)
组 员:张 强(招生就业处处长) 刘炳良(教务处处长)
宋乃斌(学工保卫处处长) 曾 丹(监察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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