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因特殊原因需转专业者,限转本院单招专业。
7. 被预录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确认录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在与学院签订《诚信协议书》和预交一年学费后,我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8.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学生人数未达到我院单独招生计划数,我院将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补录。
五、日程安排
工作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21日 | 考生网上报名开始 |
4月20日18时 | 考生网上报名截止 |
4月21日9时 | 测试组成员动员大会 |
4月21日下午至24日 | 测试组赴各地市开展测试工作 |
4月25日至26日 | 确定第一批预录考生名单 |
4月27日 | 校园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一批预录考生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 |
4月29日至30日17时前 | 预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
5月1日 | 整理第一批录取数据,确定第二批预录考生名单,校园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二批预录考生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 |
5月3日17时前 | 第二批预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来校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具体程序为:考生到招生就业处验证身份—-招生就业处发放预录通知书—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到计财处缴费---考生凭预录通知书和缴费凭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
5月4日 | 整理所有录取数据 |
5月5日 | 正式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备案 |
六、督导检查
1.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我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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