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84080969。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依规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及其它相关事宜
1、咨询:
咨询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31—84081345、84073248、84073612
传真号:0731—84073248、84073612
学院招生网:http://www.hnslsdxy.com/zs/
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4、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专业。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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