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五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六章 体检
第七条 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学制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商务英语、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制二年,酒店管理、涉外旅游、电子商务、电脑艺术设计、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美容方向)(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应用技术、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学制三年。
第九条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八章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奖学金制度
第十一条 我校每学年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设立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考生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2014年3月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处: 0351-3624906 招生办: 0351-3624907
传真:0351-3624906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教育园区东外环8号路15号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3119信箱
邮编:030031
网址:www.huaao.sx.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2014年3月7日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