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情况下,文科类专业如投资与理财、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等历史、地理成绩高者优先;农科类专业如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生物制药技术等化学成绩高者优先;理工类专业如计算机系统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物理、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往届生在相关学校或单位工作、学习期间表现优异者优先录取。
①根据招生计划按1:1.2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择优录取。
② 个别专业所报志愿数少于计划数时,从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 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优先录取。
④招生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领导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成立由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所有自主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4、考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5、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考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九、相关事宜
1、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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