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4年4月14日—4月18日,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4月21日-23日将在学院网站(www.sxcmvc.com)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5月中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8、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监察委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51-2361022
十一、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违规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26号 邮编:030031
联系电话:0351-7975119 网址:HTTP://www.sxcmvc.com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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