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
考生类型 | 考试内容 |
学业水平齐全类 |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学业水平不全类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六、加分及免笔试条件:
(一)加分条件
1.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同类别的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2.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所有获奖证书须经我院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
3.上交证书截止日期:2014年3月1日。
加分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证明单位 | |
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证书类加分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 30 | 凭获奖证书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 25 | |||
全国职业院校技 大赛三等奖获奖者 | 20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 15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10 |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20 | 上海市教委 | ||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 15 | 市级职教集团 | ||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 10 | |||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 | 5 |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且与填报专业对口者 | 20 |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且与填报专业对口者 | 10 | |||
评优加分 |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 |
政策加分 | 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 5 | 民政部门、侨办、上海市台联会 | |
烈士子女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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