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四)、校内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除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累计加分(最高限30分)外,其它加分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所有加分项目合在一起不得超过30分)
加分项目 | 分 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市级单科竞赛一、二等奖项 | 30 | 上海市教委 |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 20 | 教育部职成教司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 15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 10 | |
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 10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 5 | |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 | 10 | 部队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达到A | 30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及以上 | 1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A | 10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达到B | 5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备注:
1.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报考专业大类对口。
2.所有获奖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并进行公示。
3.加分项目是否与报考专业相关由学校专家组制定。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一般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临床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元-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财费[2006]005号 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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