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社会体育专业的体育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根据4项体育测试成绩换算分值,每项分值满分25分,四项合计得出分值。
第十六条 综合分的计算
1. 普高文、理科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总分 = 文化笔试成绩 * 5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3 * 30% + 高中段会考核定成绩 * 20% 。
2. 社会体育专业考生综合总分满分为45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总分 = 文化笔试 * 40% + 高中会考成绩*10% + 体育素质测试*4.5*30% + 【体育特长项+综合素质测试 】* 3 * 20%
第十七条 加分设定
符合以下条款的考生给予在综合总分基础上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政策加分
凡符合《2013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加分条款的考生,可在综合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分值。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2. 选修课成绩
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报名办法
第十八条 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选择任一连通互联网的电脑,登录我院网站相关网页系统,进行信息输入,完成初步报名。
完成初步报名的考生,请检查是否报名成功。
网址为:www.lszjy.com ;或http://zsw.lszjy.com (具体方法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下午17:00。
第二十条 现场审核
网络报名考生的基本情况由后台导出,我院对各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
1. 在审查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打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表格须有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的签名方有效。
(2)报考2014年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报名证》或《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普高文、理科考生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往届高中毕业生也可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会考成绩证书,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6)普高考生如在高中段有参加选修课学习的,上交高中段选修课课程学分或选修课课程成绩证明(必须所在高中盖章)。
(7)如有符合《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政策加分的,请下载《政策加分登记表》填写好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或佐证材料。
(8)如有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素质特长赋分项目的,请下载《素质特长赋分登记表》填写好表格,并提交素质特长赋分条目要求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审查原件,交复印件。
(9)下载并考生个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以上提供的资料、证书等须真实、可靠。复印材料要审查原件再接收,故请考生在审查时带好原件。
2. 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资料费等110元/人。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3.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30。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4.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含专业)条件、要求的,不发准考证,也即不得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各项测试。若在测试后发现问题的,我院将有权按规定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第七章 考察项目的组织与评分规则
第二十一条 各考察项目的测试组织、评分,按下列步骤和办法进行。
第二十二条 文化笔试
所有报名考生均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笔试。
1. 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
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 考试内容:按照普通高考文科考试大纲要求,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英语、数学为90分钟。
3.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
具体安排是:
上午 9:00—11:00 语文
下午 13:00—14:30 数学;15:15—16:45 英语
考试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 高中段会考成绩的核定
1. 核定依据
以考生提供的经所在学校盖章的高中段会考成绩(等第)为评分依据。
(1)应届高中毕业生无所在高中盖章的会考成绩无效(或学校公章为复印件无效)。往届毕业生可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高中会考成绩证书,审查原件,收复印件。
(2)对考生提供的会考成绩将以高中会考的准考证、身份证号信息,通过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络核查,或报省教育考试院申请比对,以核对后的结果为准。
(3)中职毕业生报普高文、理科高考的,提供的会考成绩如无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核查的,均以0分处理。
(4)对提供虚假会考成绩的,报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核定,以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2. 各专业核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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