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3)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15:23:16 文/倪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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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3.退役士兵招生

退役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4.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类别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评优证书

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15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技能竞赛证书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二等奖

20

教育部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以上

20

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

12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一等奖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团体二等奖

10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

10

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

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二等奖

5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2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

10

备注: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报考专业对口,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加分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沪教委财[2003]35号)。

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3.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沪财费[2006]005号 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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