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普高考生和单考单招考生分别按专业(大类)招生类别排序),额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数、专业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文化课单科权重)排序。
3、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某个专业(或大类)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大类)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不超过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5、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zzzs.网址未加载/)和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ks.net)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8、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学费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费用如下:
专业名称 | 学 费 | 住宿费 |
旅游管理 | 6000/年 | 1200/年 |
市场营销 | 6000/年 | 1200/年 |
应用电子技术 | 6000/年 | 1200/年 |
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方向) | 6000/年 | 1200/年 |
软件技术 | 6000/年 | 1200/年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00/年 | 1200/年 |
应用日语(商务方向) | 6000/年 | 1200/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6000/年 | 1200/年 |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7800/年 | 1200/年 |
影视动画(龙华微电影电视广告方向) | 7800/年 | 1200/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龙华工业自动线技术方向) | 6000/年 | 1200/年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6000/年 | 1200/年 |
工业设计 | 6000/年 | 1200/年 |
九、实施进程安排
程序 | 日程安排 | 日期 |
制定方案 |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 2014年1月20日前 |
考生报名 | 考生网上报名 | 2014年3月10日9时~3月24日上午9时 |
现场确认 | 2014年3月28日 | |
考生测试 | 文化课考试 | 2014年3月29日 |
综合素质测试 | 2014年3月29日 | |
录取公示 | 将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 2014年4月10左右 |
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 2014年5月5日左右 | |
待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4年5月20日左右 |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围绕“安全、科学、公平”,精心组织自主招生考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构建科学、多元、具有高职特色的招生选择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测试形式,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研究命制科学合理的测试内容和评价标准,提高自主测试的信度和效度;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以考生为本,制定符合社会公平理念的招生规则。
3、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6、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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