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26日上午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 |
4月26日下午14:00-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依据《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不分文理科。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单招总计划不超录,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9.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到未列单招的专业学习。
10.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我院及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学院招生办(在西院学生处)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58号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0311-87668163 85323896
传真号码:0311-87668278
联系人:罗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323865
学院网址:http://www.hejtxy.edu.cn
说明: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我院网站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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