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4月 26 日 | 上午(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下午(14:00-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
4月 27 日 | 上午(8:30-11:3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下午(14:00-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专业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既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按照相同原则录取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调剂志愿,考生两个志愿都未能进档的,即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即失去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结果以备案结果为准。
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8、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及传真:0311—85239777 89163179 85239555
0311—85239777(传真)
联系人: 高老师、孟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39599
学院网址:http://www.hbcit.edu.cn
备注: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单独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单招网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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