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17日—4月21日,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4月22日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4月7日前17:00前登陆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网址未加载)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1437开头)及个人报考信息。并于4月11-12日登陆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及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12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五、现场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月11日—12日17:00前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信息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打印的《东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4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考试费120元(按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可于3月12日-4月7日15:00,登录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通过单独招生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网上缴纳。也可于“现场信息确认”时现场缴费。
(四)通过网上缴费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资格通过后,于4月10日—12日从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时缴费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夏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春季高考考生:
采取笔试的形式,同一专业使用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该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3.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等两个教育类专业,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与以上要求相同;面试测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艺术素质、人文素养与思想品德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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