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艺考

湖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19 15:17:51 文/沈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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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取办法与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对象

综合成绩

基础文化比例

技能(面试)比例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中职

30%

70%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与CAD)

中职

30%

7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普高

70%

30%

空中乘务

中职/普高

30%

70%

服装表演

中职/普高

30%

70%

染整技术

中职/普高

30%

70%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省招办审核后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省招办审核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优录条件

1、对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获奖项目对应的技能考核按满分计,优先录取;

2、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根据其获奖项目等级,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3、高中、中职校长实名推荐有文学、艺术、体育等特长和特别技能的考生,需提供推荐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考生也可自荐,自荐需提供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原件)等。经单独招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可优先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密,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监审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 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

学校联系方式: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学校招生信息网:打开http://www.wtc.edu.cn/点击“招生就业”再点击“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27-87766666 87768999 87764340

传 真:027-87766664

监督电话:027-87766689 87766679

电子邮件:wtc_zjc@126.com

本办法经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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