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月22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将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4月27日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8、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入学。
9、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春、夏季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10、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等方面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