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3)

辽宁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辽宁高考招生简章

2014-3-19 15:17:51 文/施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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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1.5,满分75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省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美术统考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分别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两个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录取。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64810 0411-87664819 0411-87668743 133****9822

传 真:0411-87668743

网 址:http://www.lnqg.com.cn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城南路15号

邮 编:116100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17日-4月9日中午12:00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月20日—4月9日

缴纳报名考试费

4月10日-4月11日

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月12日-4月17日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打印报名信息表

4月19日

到校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

考试

4月21日-4月24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25日-4月26日

考生成绩查询

4月27日

录取

4月28日

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4月30日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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