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题及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大纲将于3月25日前在我院网站发布。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职考生的文化课考核分开进行,方式为笔试。应往届高中生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在职考生文化考核科目为语文、历史,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方式为现场测试,满分100分。各专业测试内容详见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大纲。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核总分为400分;在职考生考核总分为300分。
四、录取
1、录取时间:4月20日-25日
2、录取方法: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按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按照文化课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加分条件参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
(4)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与能力、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招生网址:http://www.lnem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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