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14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艺考

山东高考最新信息

2014-3-19 14:12:49 文/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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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准考证领取:4月11 日—4月12 日考生“信息确认”完毕时持汇款凭证领取准考证。

2、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8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分值各8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长5分钟,分值为60分。

3、考试时间:

(1)4月 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

(2)4月13日下午13:00开始 职业能力测试

(二)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且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免试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学院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进行审核后,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笔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文化课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计算,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拟录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名单公示:拟录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八、新生报到和审查
(一)新生入学后,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进行新生资格审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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