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等级
(1)深刻
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2)丰富
材料丰富,论据充实,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3)有文采
用词贴切,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表现力。
(4)有创新
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新巧,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有个性色彩。
Ⅴ.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Ⅰ、Ⅱ两卷。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占36分;第Ⅱ卷占114分。全卷包括的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古文翻译题、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等。试卷内容、赋分如下:
语言文字运用 6题,30分
文学名著阅读 1题,3分
论述题、实用类文本阅读 3题,9分
古代诗文阅读 6题,37分
文学类文本阅读 4题,21分
写作 1题,50分
2014年高考考试说明(江西省)——数学
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2012年版)》以及《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和《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教学实际,制定《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西卷)考试说明》的数学(文科)部分.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命题指导思想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数学科(江西卷)的命题,将遵循“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和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有利于高校人才的选拔和中学素质教育的实施.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要考查考生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考查考生的数学基本能力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考查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体现《课程标准》中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灯目标的要求.
试卷保持相对稳定,适度创新,既体现新课程理念,又继承和发扬历年高考数学命题的成果和经验,逐步形成“立意鲜明,背景新颖,设问灵活,层次清晰”的特色.
Ⅲ.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1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表示,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判断,初步应用等.
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能够推导证明,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能够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像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 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合语言转化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
2.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是指舍弃事物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 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
抽象概括能力是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 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 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三、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四、考查要求
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交汇点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2.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时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维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Ⅳ.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考试范围
数学1(必修):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步等函数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2(必修):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3(必修):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4(必修):基本初等函数Ⅱ(三角函数)、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5(必修):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选修1—1:常用逻辑用语、圆锥曲线与方程、导数及其应用.
选修1—2:统计案例、推理与证明、数系的扩充与复数的引入、框图.
选修4—5:不等式选讲.
三、试卷结构
1.试题类型
全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满分为150分.试卷结构如下:
题型 | 题数 | 分值 | 说明 | |
第Ⅰ卷 | 选择题 | 10 | 50 | 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 |
第Ⅱ卷 | 填空题 | 5 | 25 | 只需直接填写结果,不必写出具体解答过程 |
解答题 | 6 | 75 | 含计算题、证明题等,要写出具体解答过程 |
2.难度控制
试题按其难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难度在0.7以上的试题为容易题,难度为0.4—0.7的试题是中等难度题,难度在0.4以下的试题为难题.三种难度的试题应控制合适的分值比例,全卷难度控制适中.
Ⅴ.具体考试内容及其要求
(一)必考内容与要求
1.集合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① 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② 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 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② 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集合的基本运算
① 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② 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③ 能使用韦恩(Venn)图表达集合间的基本关系及集合的基本运算.
2.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
(1)函数
① 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② 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
③ 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
④ 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
⑤ 会运用基本初等函数的图像分析函数的性质.
(2)指数函数
① 了解指数函数模型的实际背景.
② 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
③ 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④ 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3)对数函数
① 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知道用换底公式能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
② 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
③ 体会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
④ 了解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
(a>0,且a≠1)互为反函数.
(4)幂函数
① 了解幂函数的概念.
② 结合函数的图像,了解它们的变化情况.
(5)函数与方程
① 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
②根据具体函数的图像,能够用二分法求相应方程的近似解.
(6)函数模型及其应用
① 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结合具体实例体会直线上升、指数增长、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
② 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3.立体几何初步
(1)空间几何体
① 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② 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的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③ 会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两种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④ 会画某些建筑物的视图与直观图(在不影响图形特征的基础上,尺寸、线条等不作严格要求).
⑤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不要求记忆公式).
(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
① 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如下可以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
◆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上所有的点在此平面内.
◆公理2:过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
◆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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