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夏季高考学生)
(一)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笔试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50分;
4.测试时间: 4月12日8:30开始。
(二)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4.考试时间:4月13日8:30--11:00。
中职学生(春季高考学生)
(一)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80分;
4.测试时间: 4月12日8:30开始。
(二)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时政等);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20分;
4.考试时间:4月13日8:30--11:00。
第八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的总分数及各科类专业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第九章、考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考生待遇: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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