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三、学生待遇
根据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四、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山东省考试院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邮政编码:250103
咨询电话:0531-86335555
学校网址:www.sic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zs.sict.edu.cn
交通:学校(本部)有136、303、305、306路公交车可达。
济南火车站方向:可乘18路到“文化东路东口”下车,转乘306路,到“商职学院”下车;或乘BRT-5路到“燕山立交桥东”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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