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毕业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3-3229847 传真:0853-3234525
学院网址:http://www.aszy.edu.cn
邮政编码:561000
十、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十一、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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