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行第一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所有填报该院校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档案。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第二、第三阶段志愿,并实施录取工作。
获奖中职生享加分照顾
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的高职招考,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录取时,考生也要了解此次成绩的排序规则。据介绍,参加高职招考的考生按投档分(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投档分为文考总分加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面向普通高中生的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面向中职生的为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示,凡是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于4月申请办理普通高考补报名,然后按规定参加普通高考和录取。
由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已于2013年底前结束,普通高中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中的音乐类和美术类(补报音乐类和美术类的须分别取得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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