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办下发的报名程序、《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4)、《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办。
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
2.考生需对自己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
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4.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作的推荐结论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报名信息上报
上报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电子版(附7)和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地点:省招考办研招处4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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