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教师全员聘用合同管理
文件摘要:
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体制,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改革目标:
进一步理顺校长教师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校长教师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各项任务,全面建立和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和统一的职称制度,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形成竞争择优的中小学校长教师用人环境和氛围,探索建立不适宜继续从教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促进教师的均衡优化配置,有效提升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改革内容及措施:
1、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在全面核定中小学校编制的基础上,逐校核定教职工岗位,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在编制岗位计划外聘用任何人员。2、根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3、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完善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体系和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4、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5、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
改革进度:
2014年,省教育厅协调省编办、省人社厅调整和完善市县有关部门中小学教师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县管校用”的教师合编定岗、全员聘任等各项任务。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体系和制度。在部分市县(区)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
2015年,开展试行教师“无校籍管理”论证研究,拟定全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相关规定。部署全省各市县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开展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
2016-2018年,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职级制改革;探索建立与考核评价相配套的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
均衡发展
思源学校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
文件摘要:
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改革目标:
2018年底前,全省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改革内容及措施:
1、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级办学基本标准。2、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十二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布局调整和学校撤并方案的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坚持先规划后调整、先建校后撤校原则合理布局学校。3、强化省级统筹,督促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建立全省统筹一盘棋、城乡一体化推进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4、加大教育投入,整合各类有关教育建设项目,着力改善中小学校教学薄弱环节。5、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6、创新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整体提升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逐步推行学区化办学,继续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积极推广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
改革进度:
2014年,省教育厅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研究起草推广学区制(试点)的指导性意见,选取1-2个市县开展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点工作。启动思源学校拓展项目2期工程,由第二期6所思源学校“1对1”模式托管一批农村薄弱学校。调整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我省课程方案。启动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评估。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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