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确认的测试结果,采取“分类认定,按分排序”的原则,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初定各类别入围考生名单,并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六)招生办公室将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公示无异议后,招生办公室将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寄发通知书。
(八)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补报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信息。
五、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一)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江苏等级要求另行公布),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加20分(江苏加10分)安排专业,不同类别考生可选择专业如下:
1、学科特长·生化类、创新潜质·药学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临床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技术、海洋药学、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环境科学;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2、学科特长·数理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制药、生物工程;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3、学科特长·信息类
理科:基础药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药物化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药方向);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
4、学科特长·英语类:英语(医药方向)。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489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进入:中国药科大学自主招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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