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5 16:19:13 文/李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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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2)入选考生请务必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须在2014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认定资格(请关注2014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4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3)根据自主选拔入选者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2认定专业为理工二类者的优惠政策为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3其他入选者优惠政策为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8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6日(初审合格考生需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4年2月21日报到,2月22日考试(请关注我校网上“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及保送生(非外语类)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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