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项除第一项外其他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考生类型 | 加分政策项 | 级别 | 加分分值 | 备注 | |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综合优秀生 | 1、根据考生2014年前(含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按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加分 | 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不加分。 | 2A2B可申请破格录取 | |
2、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县(区)级 | 20分 | 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可申请破格录取 | ||
科技特长生 |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 5-15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可申请破格录取) | |
4、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15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中级 | 10分 | ||||
初级 | 5分 | ||||
文体特长生 | 5、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 5-15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6、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 九级 | 20分 | |||
八级 | 15分 | ||||
7、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 加试合格 | 20分 | 具体参照学院加试考核办法 |
加分政策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填写《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4年3月1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话:0514-87433178,手机:136****3227,收件人:顾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加分考生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0日至1月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
1月15日至1月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jb.ypi.edu.cn),并在网上支付相应考试费。 |
3月17日 | 考生参加各地级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5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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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 学院发布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
4月12日 | 通过文化联测的考生到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报到。 |
4月13日 | 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
4月18日前 |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符合破格录取政策、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
4月25日前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
4月30日前 | 1、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院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2、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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