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3 10:48:19 文/毛晓莉

关注

 

七、体育、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1.学校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5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表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

3

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

2

合计

5

3.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4年3月15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处。2014年4月19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5. 体育和艺术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1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个项目。

八、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面试、体育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费60元/考生(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缴纳专项测试费60元),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校报名参加面试时现场收取)。

九、加分政策(按2014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性加分

1.学校将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表彰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3.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5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4.加分情况,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按特长生计划单独进行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拟)

 时    间

内      容

2014年1月10

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提前单独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2014年1月15-

2014年1月20日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2014年2月10日

公布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2014年3月17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2014年4月10日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

3、公布“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2014年4月19日

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

2014年4月20日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或特长生加试

2014年4月25日

1、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4月27日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校党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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