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单独招生简章(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3 10:45:39 文/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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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我院三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十一、考核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3月17—18日由我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及面试。学院按照“文化测试+面试”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学生根据文理分科和专业取向自主选择考试科目。

(1)文化测试共三门,语文+数学或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中的任一门,文化测试总分为240分。

(2)面试采用考官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240分。

3.日程安排

2014年3月17日8:30—14:00,考生到学院图书馆大厅报到、现场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2014年3月17日下午和晚上文化测试,语文科目测试:15:00—17:00,自选科目测试:18:30—20:30。

2014年3月18日8:30—14:30,面试。

2014年3月18日14:30—16:00,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2014年4月10日前,公布文化成绩、面试成绩和艺体加试成绩。

2014年4月22日前,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2014年4月25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4年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学生,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美术)和体育(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特长生不超过5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面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时,向我院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加试成绩,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30分、20分、10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十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分。

2.在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的、经原所在学校推荐,在其录取总分中加10—50分。

3.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6.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7.填报我院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但录取后专业不能调整。

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十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4C1合格。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艺/体加试分+政策分。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1.划线原则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考生成绩,划定考生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总成绩、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文化测试,免文化测试的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满分(240分)计入总分:

①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不含2014年3月15-16日学测考试成绩)。

②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④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

⑤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⑥复转军人。

⑦表现优秀、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欲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报名系统上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并在2月24日——2月27日期间,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考生,我院将其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3月8日前在我院招生网公布免文化测试名单。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可不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但仍需参加面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未取得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②考试(含面试、加试)舞弊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⑤品行严重不端;⑥面试成绩低于120分;⑦补考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未达4C1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十五、收费标准:

1、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测试、面试(含加试)费共50元/生;2、学费414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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