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奖励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定。
2、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数学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奖励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优秀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10分、5分。
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以上加分情况,由考生面试时带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学院招生网公布《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及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电话、网络咨询,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或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
2月15日前 | 文化联测免试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
3月1日 | 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 |
3月5日 | 学院招生网公布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考生成绩。 |
3月10日前 |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生及艺术、体育特长生合格名单公示。 |
3月17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
4月11日前 | 学院招生网公布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 |
4月12-13日 | 考生到校参加面试。 |
4月16日 | 学院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 |
4月18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
4月25日前 | 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一、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含语、数、外每科考试费15元),如不便网上支付,可由我院代为垫付,须将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籍号、手机号码及时发邮件到haxxzs@qq.com,邮件标题为“单独招生报名缴费”。面试费为60元,由考生到校参加面试报到时现场缴费,收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收取。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考生如需申诉,可向学院纪检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17-83808022。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填报高考志愿,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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