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项 目 | 等 级 | 分 值 | 备 注 | |
普通 高中 | 综合优秀生 |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15分 | 证书 (省级可申请免试入学) |
县(区)级 | 10分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 | 地(市)级三等奖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可申请免试入学) |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15分 | ||||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 30分 | 专利证书 | |||
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
中级 | 10分 | ||||
初级 | 5分 | ||||
文体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8分 |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5分 |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
九级 | 8分 | ||||
八级 | 5分 | ||||
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游泳类) | 国家二级 | 10分 | |||
文艺加试: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乐 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 分为五个等级,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 10分 |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加分等级根据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
1.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附件2]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现就2014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开展“校长推荐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2014届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2.校长(法人代表)须以中学和校长名义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4年“校长推荐制”申请表》。同时提交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对已获得2012年、2013年自主招生 “校长推荐制”录取资质的中学,如未出现机构调整、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变化,原则上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资质申请材料。但对同一中学“校长推荐生”连续两届出现开学时不报到、就读期间严重违纪、学习成绩或综合表现差的,该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4.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新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4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的推荐资质。
5. 获推荐资质的中学,其推荐名额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考试院批准的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确定。
6.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7.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获得资质的中学签订“校长推荐制”合作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已经达4C1合格;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若特长较突出,经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部分录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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