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艺考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3-12-16 11:16:13 文/张涛

关注

 

《英语》 初级中学课本,高中一、二年级教材

技能基础参考教材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大纲》(2014年版)。

三.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技工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4)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正式户口。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2)在上一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 报名和志愿填报

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1.报名时间:

2014 年2月20日 至 3月20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安排。

2.报名程序:

如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求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考生必须先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结束后持考生号按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要求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

考生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通过互联网进行采集。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tute.edu.cn),进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查询、修改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确定身份、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册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报名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 2014年6月10日前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参赛获奖者还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报考四年制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于 6月10日前 寄往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理论课考试费:180元。

4.操作技能鉴定费:

        依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五.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看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

六.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新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操作技能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先本科后高职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本科(四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本科(五年制),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高职,按考生志愿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在 6月10日前 不能提供操作技能等级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

八. 有关政策

1.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100分投档。

2.获得全国技工院校系统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前三名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80分投档;第四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50分投档。

3.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考生,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青工大赛和技工学校系统技能比赛前三名考生,均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30分投档。

以上加分政策适用于考生录取到与所学工种对应的专业。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

九. 新生入学复查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文化课、操作技能复试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 2012年1月5日 修正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技能复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工种和技能等级标准,按照考生录取时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进行复试。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

十. 待 遇

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十一. 费 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

更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tianjinzhiyejishushifandaxue/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高考-天津高考-天津高考招生简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2)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