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还必须在“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及时按监考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如果考生入场时忘记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监考人员将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照片相符,安排考生先进考场应考,同时要求考生保证在下一场考试前将《准考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送到。
六、考生要遵守考场时间规定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外语科14∶4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七、考生要按照规定要求答题
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
考生无意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应报告监考员,经核实确需更换的,报主考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但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
九、考生在考试中途急需上厕所
如无特殊情况,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并禁止再入考场继续考试。属特殊病因或特别紧急的情况,若考生在考试中途提出要上厕所的,考点将指派两名同性机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
十、考生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
若考生发生晕场、疾病情况,考点将根据情况,由考点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治疗。治疗后,如考生仍愿意坚持考试的,延长考试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治疗时间超过30分钟的,应说服考生停考。治疗期间应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陪同,且应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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