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进档原则是,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档并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是服从专业调剂的,该生将被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13.收费标准: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7500元/年,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煤层气抽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蒙妮坦)学费10000元/年,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学费135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5850元/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年。
14.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中1/3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甲等奖学金500元/年、乙等奖学金300/年、丙等奖学金100元/年)。
(3)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志伟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共30万元。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助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5.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学高级文凭”。
16.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联系电话:023-65210511、65212437(兼传真)
E-mail: zjc@cqvie.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cqvie.edu.cn
17.此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全国2012年招生简章汇总:/gaokao/Special/gk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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