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为深厚的文化底蕴,熟知法律,了解犯罪基本规律,掌握刑事侦查基本理论和各项侦查技能,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犯罪情报学、侦查讯问学、反恐对策等。
治安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治安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交通管理、涉外警务,以及在边防、消防、警卫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治安学基础理论、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社区警务、涉外警务、消防管理学、警卫学、道路交通管理等。
刑事科学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全面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刑事科技理论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课程有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刑事影像技术、法医学、刑事化验、视听资料检验、现场勘验等。
专科专业
侦查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侦查工作需要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47门,其中,必修课35门,选修、讲座课12门。
治安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应用人才。
本专业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共45门,其中,必修课32门,选修、讲座课13门。
填报志愿、政审、面试及录取办法
填报志愿
凡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本、专科军检线以上、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于7月3日在网上填报志愿。(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看《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政审
考生于6月25日-7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高考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申请政审,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院校招生考生政审表》。由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并将政审合格考生的相关材料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本人携带此政审材料按指定日期到学院参加面试。
面试
考生须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政审材料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面试。面试包括身体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嗅觉、听力、外科、内科、验血、透视)、体能测试(男子:5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5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综合素质测试(整体形象、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心理素质)三项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 | 生 源 范 围 | 面试地点 |
7月1日 | 枣庄、东营、滨州、聊城、菏泽 | 济南市文化 |
7月2日 | 济南、淄博、泰安、德州 | |
7月4日 | 青岛、烟台、威海、临沂 | 东路54号 |
7月5日 | 潍坊、济宁、日照、莱芜 | |
说明:(1)考生应提前一天到面试点,以便参加次日晨空腹验血。 | ||
(2)考生如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面试,也可以在上述4天中的任何一天到我院参加面试。 |
录取规则
我院在招生工作中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考生政审和面试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情况和综合评价信息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我院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未被我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普通院校录取。
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规定,按各市预分计划进行录取,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本、专科军检线。
专业安排以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文理、男女比例和地区分布等因素。
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就业和其他
1.收费
学院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1)收费标准:
学 费:4800元/年·人。
住宿费:500~800元/年·人。
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上述各类收费,若山东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退费
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满一学期、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收取。
2.学员待遇
按照公安部对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人民警察学员标志。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3.助学政策
学院坚决贯彻国家的各项助学政策,有完善的助学体系,保障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帮助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级政府部门授予的多种形式的助学金。
4.学历学位
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山东警察学院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5.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参加社会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考试,通过竞争,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参加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录,或者自主择业。
学院全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
学院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学院地址:西校区 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东校区 济南市工业南路32号
邮政编码:西校区250014 东校区250101
咨询电话:0531-82606033,82606031
监督电话:0531-82606112
更多山东警察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山东警察学院专题页:/gaokao/Special/shandongjingchaxueyuan/Index.html
更多山东高考相关信息请点击 山东高考网:/gaokao/s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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