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哪几批?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分六批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体育和艺术类本科(艺术类本科分为A、B两段,原则上B段为独立高校、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高校为A段)、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参加提前批录取;“211工程”高校和经我省批准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三批录取;其他高校的本科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体育、艺术类专科专业与本科二批同时间录取,兼报普通类者,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类,后录取兼报的普通类;本科高校专科班和高等专科学校参加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高校设置的二级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等参加高职高专二批录取。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定向就业招生随招生学校非定向招生同层次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录取。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批次录取。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18.我省如何实施网上录取?
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同全国各省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远程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电子信息流转为基础的招生管理模式,它以电子档案替代纸介质档案运转。
网上录取实施办法是:省招委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比例,省招办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1)本科一批先投放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档案,高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调整相应招生计划。之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后确定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2)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批量投档比例,省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本省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确定。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档外,补充投档和其他志愿投档均按高校计划余额1:1投档。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需要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要注意录取期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有关信息,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4)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高等学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表仅在本科三批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中使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
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高校、中学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录取通知书。
(6)省招办和高校须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拨打全省招生服务热线电话(9601166),或到市、县招办招生服务大厅查询,或在高校公布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7)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各地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本人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高校,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办。
19.被录取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考生,视为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省招办根据高校报送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在本省录取考生数据库中对相应考生予以注销,并对这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20.有关招生补录的相关事宜。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再组织补录。对专科层次新生报到不足的高校,高校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省招办统一在我省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录取规则,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时间一般在9月份;届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及新闻媒体公布,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21.香港有几所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报考?
(1)招生高校
经教育部同意,香港有12所高校在我省招收本科自费生。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2)报名办法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全国统考之后于6月20日—6月28日将志愿填报在普通高校提前批次志愿栏内,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在我省的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香港其他10所单招高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按高校要求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招生计划不分到省,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学校对考生的单考成绩录取新生,7月7日前录取结束,并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送我省招办。凡被香港10所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考生报名、咨询主要在网上进行,有关消息考生可登陆香港高校的网站,香港高校网址已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上公布。
(3)其他
凡被香港高等学校录取并赴香港读书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香港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在香港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22.澳门有几所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报考?
(1)招生高校
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
(2)报名办法
我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澳门5所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可于6月10日—30日直接登陆学校网站按要求向学校报名。
澳门高校招生咨询可登陆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www.网址未加载.mo),该网址内亦提供有澳门各高校的链接。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有相关网址。
(3)录取
澳门5所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4)其他
凡被澳门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的手续。
学生在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澳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地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分别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内地学生在澳门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在澳门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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