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2)

四川高考最新信息,艺考

四川高考最新信息

2011-6-04 08:52:37 文/王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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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类专业

(1)招生条件: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我院实行统一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三)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只开设英语

七、录取规定

(一)各专业录取批次及招收比例

1、提前批本科(公安类):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监察方向);

2、本科第二批(普通类):法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行政管理;

3、提前批专科(公安类):侦查、治安管理;

4、公安类专业女生招收比例占15%,普通类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不限。

(二)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公正选才

八、收费标准:学费41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1200元/学年。

九、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二)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二、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830)3108557 (0830)3109557

邮 编:646000

网 址: http://www.网址未加载

电 邮:scjy_zsb@163.com

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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